本专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或要求及进行常态监控的文件及规定见表1。
表1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或要求及进行常态监控的文件及规定
教学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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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或要求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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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方法、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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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机构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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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规定或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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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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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为《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要点:1. 按照培养方案课程大纲中所规定的教学目标、体系、内容;2. 结合开课学期所授对象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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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课程任课教师以教学班为单位提交执行大纲;课程执行大纲提交由课程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课程大纲提交后,教学科根据大纲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听课检查,没门可抽查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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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责任人:陈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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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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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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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根据课程和学科特点,自行选择合适的考核环节,总成绩由选定的考核环节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得到,开学一周内将考核办法通知学生并提交教学科备案,考试结束后任课老师需提交详细的试卷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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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责任人:陈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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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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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为《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要求要点:1.教学内容深度广度适当,能够反应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2.知识点清楚,逻辑结构清晰;3.从学科规律出发,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入深层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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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前向学生公布该课程的详细评分方法,课堂表现包括学生出勤、回答问题、课堂讨论等;尽量在学期中多次公布平时成绩,及时向学生反馈课堂表现评价结果。教学科安排每门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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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责任人:陈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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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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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2.实习课程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清晰,建立明确的实习纪律并严格执行;3.尊重学生认知规律和学生实际学情,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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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每年由小组向教学科推荐本年度实习地和实习计划;实习期间由班主任与实习小组老师共同负责,按照实习计划带领学生实习,并对学生实习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督,实习结束后及时向教学科提交实习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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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责任人:陈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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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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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为《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要点:1.支持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工科类毕业设计应支持《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2015年)》达成;2.本科毕业设计应涵盖知识、能力、人格与价值等多维度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3.尊重学生认知规律和学生实际学情,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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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设计质量监控采取导师监督与不定期抽查方式进行,并以研究所为单位开展集中开题与集中答辩工作,教学科每年按照毕业设计数量10%的比例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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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督导组,责任人:陈丰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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