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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卓越教学支持计划”实施通知

编辑:admin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6-12 访问次数:1350

 为贯彻实行“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的精神,继续推进建设一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推进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特设立学院“卓越教学支持计划”。

首批“卓越教学支持计划”支持教师不超过8位,由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双一流”建设经费支持,支持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发放2年,在工资中按月发放。

一、评选范围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在课程教学(含实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认可的优秀教师。学院领导及求是特聘岗教师原则上不参评。

二、评选基本条件

1. 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2. 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

3. 注重教研合一,积极主动承担本科和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愿意高标准建设所承担的本科或研究生课程,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 长期坚持工作于教育教学第一线,承担主干课程,近五年平均每年教学工作量在32学时以上(其中本科教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且教学效果评价良好及以上;

5.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指导本科生的科学研究、学科竞赛、设计、创新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积极承担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方面的公共事务;

6. 近五年,取得以下突出教学成果的老师将优先推荐。

1 承担1门及以上学院核心课程的建设,课程建设效果显著;

2)获得(含参与)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

3)主持建设(含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和MOOC课程1门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竞赛奖励或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及以上;

5)负责或实际负责国家级、省部级教改项目1项及以上;

6)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等高档次教材1部及以上。

 

三、支持期内岗位职责与要求

入选该支持计划的教师,在支持期内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承担一门及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核心课程的建设,课程建设效果显著;

  2. 积极牵头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和慕课,积极编写和出版国家级优秀教材;

  3.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积极争取和主持国家级、省部级教改项目,积极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级学科竞赛;

  4. 发表高水平教学论文1篇及以上;

  5. 获得支持后,与学院签订任务书,支持期内每年需向学院提交教育教学方面的业绩总结报告,参照任务书年度要求进行考核;

  6. 支持期满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结题报告,参照任务书进行考核。对于支持期内教育教学业绩非常突出以及结题考核优秀的教师,可连续支持。

    四、评选程序

    1.  学院教师自主申报,填写“卓越教学支持计划”申请表,在2019425日前发至邮箱zwt@zju.edu.cn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将本着“宁缺毋滥”原则进行初评和会评,确定建议名单并公示。

    3.   公示无疑义后,学院发文公布。次月起发放津贴。

    4.   入选该支持计划的教师如发生教学事故,次月起停发奖励津贴;如当年考核不合格,次年停发奖励津贴。

     

    卓越教学支持计划申请表.docx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