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研究生常用办事指南
学院黄页
科室 |
电话(0571) |
地点(教十) |
党政办 |
87951237 |
5103 |
教学 |
87951502 |
5105 |
人事 |
87951523 |
5107 |
科研 |
87951523 |
5107 |
团委 |
87953341(本) 87951591(研) |
5110/5108 |
外事 |
87951591 |
5108 |
安全 |
87952283 |
5112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学籍、成绩
成绩单、在读证明:
申请人凭校园卡或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在“自助服务一体机”上自助打印证明材料。办理时间及地点如下:
校区 |
地点 |
时间 |
联系电话 |
玉泉 |
行政楼129室 |
周一至周五13:30-16:30 |
87951912 |
西溪 |
西三教学楼230 |
周一至周五13:30-16:30 |
88273735 |
紫金港 |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 |
周一至周四 8:30-12:00 13:30-17:30 周五8:30-12:00 13:30-15:00 |
88981563 |
(扫描查看具体办理要求)
请假:
请假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aname)中进行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后返校必须进行销假(操作同“请假”,否则系统显示未在校)。
注:
请假1周及以内由导师批准,报学院教学科教十5105王老师处备案;
请假超过1周并1个月以内(含1个月),经导师同意,由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研究生请假原则上一个长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
(扫描查看更多学籍管理规定)
就业、毕业
就业推荐表:
前往浙江大学化工学院官网(http://10.202.18.86/office/),站内搜索“就业指南”,点击最新版通知,认真填写完毕后正反打印。经本人、导师签字后到学院团委加盖两个公章(党组织、就业部门)。
电子签约:
我校从2015 届毕业生开始全面实行电子签约,如确实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电子签约,需到学院团委申请领取纸质三方协议书。电子签约网站:www.career.zju.edu.cn/,电子签约完成后,打印出纸质三方协议书(正反打印,一式三份,注意调整页面设置),至学院团委(教十5108)办理后续手续。
违约申请:
违约前提:签约时间超过一个月,新单位比原单位层次有所提高。违约机会仅有一次,特殊情况如被录取为国防生,公务员,选调生等允许二次违约。
违约办理:学生本人在校就业管理系统提出违约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三方协议;违约申请说明;新单位接收函;原单位解约函。以上材料无设定格式,申请人携带完整材料到学院团委办理。学院团委收到材料并经一周审核期后,重新开放学生的签约权限。学生应慎重签约。
开具报到证:
毕业生离校前需先向用人单位或生源地人事部门核实准确的报到证抬头,并登入就业管理系统审核报到证信息(抬头、地址等),同时更新联系方式。报到证具有60天的时效性,学院将在毕业生离校前统一打印下发报到证。
改派办理:
已开具报到证的毕业生,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须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原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综合服务-表格下载)办理。
7月中旬前,应届毕业生改派手续至学院团委(教十5108,87951591)办理。
8月31日前,应届毕业生改派手续可在学校就业中心(永谦B208,87951536)办理。
8月31日后,改派手续需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713室,88008635)办理。
电子离校:
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研究生服务”栏目,选择“研究生电子离校申请”模块,到各审核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全部通过后打印电子离校单,带上本人研究生证至教十5105教学科换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注:与宁波理工学院联培的同学,须同时持宁波理工学院离校单领取证书。请他人代领的,需持有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和代领人签字的授权书、本人签字离校单,前来领取。
其他
困难补助:
1.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性因素导致生活困难申请补助的,一般由学院受理和发放。
2.申办程序为:登录化工学院官网(http://10.202.18.86/office/),站内搜索“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下载填写,一式两份,经导师签字后递交至教十5108。核实后,经学院党委分管副书记审核补助金额并签字盖章后,一份由学院递交至计财处申请发放补助费,一份由学院留存。
户籍证明:
1.用于购房、银行卡挂失、公证、就业、考试、签证等需提供:身份证、注册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2.用于办理婚姻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注册的学生证(或在校证明)、本科生所在院系和学工部盖章(含负责人签字)的本人申请(研究生无需此项材料);
携带以上完整材料至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办理,领取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
收入证明:
1.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将所在年度的收入查询页面进行截图或页面打印;
2.请按附件“收入证明”模版进行填写(模板请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信息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准),并打印;如另有特殊格式要求者,请携带相关说明;
(扫描下载“收入证明”模板)
3.携带上述两份材料,以及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至行政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办理。
注:收入证明中的收入可包括学校部分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岗位助学金以及导师助研,具体以计财处的查询所得为依据。
常用电话
单位 |
电话 |
玉泉校区保卫办 |
87951110 |
玉泉校区保卫办户籍 |
87952295 |
玉泉校区邮局 |
87952612 |
玉泉校区订餐 |
87951777 |
玉泉校区宿管办 |
87951836 |
水电故障报修 |
87951552(白天) 87951549(夜间) |
心理咨询预约 |
88206286 |
统一身份认证 |
87951669 |
校医院医保办 |
87952584 |
校医院急诊 |
87953120/87951434 |
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 |
87951624 |
玉泉校园卡服务部 |
87951505 |
校车预定 |
87951545 |
常用网站
内容 |
网址 |
化工学院 |
che.zju.edu.cn |
行政服务网 |
www.zju.edu.cn/zhfw |
研究生院 |
grs.zju.edu.cn |
党委研工部 |
ygb.zju.edu.cn |
团委 |
www.youth.zju.edu.cn |
就业中心 |
www.career.zju.edu.cn |
心理中心 |
www.xlzx.zju.edu.cn |
邮件系统 |
mail.zju.edu.cn |
图书馆 |
libweb.zju.edu.cn/libweb |
校园卡充值 |
elife.zju.edu.cn |
VPN充值 |
myvpn.zju.edu.cn |
编辑:朱广沂
审核:张小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