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申请因公出国(境)(假期可办因私出国(境))。未经批准出国(境)的,按擅自出国处理。
·条 件
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在批准的博士后研究期限内。
· 办理流程
》经合作导师、所在学院(系)同意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备案
》按学校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境)手续办理
—》短期(6个月以下):按照外事处浙江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办事流程办理。
—》长期(6个月及以上):收到正式邀请信后,本人填写《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校内程序审批表(博士后)》,交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审批(具体流程请参见人事处网站:办事指南—出国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