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程序
一、出站准备
1、提前做好博士后出站准备工作
(2)联系接收单位(重新分配工作者),并请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具有独立人事权限)出具接收函和调档函。拟出国或暂时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可到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
2、博士后将准备好的研究工作书面报告及研究成果清单提交学院(系)或企业。
(1)学院(系)将博士后提交的《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寄校外两位同行专家评议。“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成果评审联系函”及“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成果专家评议意见书”在本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2)学院(系)组织(企业博士后由企业组织)召开博士后出站考评会,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业务能力、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定,并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上签署考评意见(合作导师必须到会,并签字)。
3、进中国博士后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模块下载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打印书面总结报告后网上提交,书面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交学院(系)和学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后交人事处博士后办,人事处博士后办完成网上审核。
4、在中国博士后网上提交《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电子版。
二、办理出站
1、出站应提供的材料
博士后出站人员需递交的材料一览表
(A4纸打印或复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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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类别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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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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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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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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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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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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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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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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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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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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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含2位外校评审专家评议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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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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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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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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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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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择业者提供(暂没接收单位者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委托代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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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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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三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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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博士后由企业在工作站设站(或非设站)单位审批一栏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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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夹好(勿胶装,勿装订),并填写《浙江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由合作导师审核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院系管理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流动站审核意见栏和《浙江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并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进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完成学院级网上审批。
3、博士后本人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网表格下载处下载“博士后离校单”,到相关单位办理离校手续(档案馆先不去)。
4、每周一、周二博士后本人将经院(系)审批过的材料和以下材料交到学校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教学楼104-8,电话:889814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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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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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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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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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彩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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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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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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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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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填以浙江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成果,合作导师签字,院系审核,并将电子版发送到bohouban@zju.edu.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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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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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限已婚者)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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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迁移户口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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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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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调档函(重新择业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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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接收单位或出站后档案托管单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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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出站的博士后在交齐材料当天起10个工作日后,将离校单交人事处博后办,并领取相关审批材料。
三、其他手续
1、留校人员凭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到人事处报到。
2、非留校人员凭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工作介绍信到人事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紫金港校区行政楼东三104-9室)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3、出站户口迁移
(1)出站去杭州市工作的博士后,到新单位报到后,按新单位入户政策办理入户。
(2) 出站后到其他省市工作的博士后,持本人及配偶、子女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去接收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准迁证,再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华光路35号 87280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