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关于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admin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1-20 访问次数:7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浙科协发〔20191)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推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一)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和学术团体双渠道提名。学术团体提名由中国科协组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

(二)浙江省级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是省级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三)对推选单位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单位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学校科协将于1月底进行评审,经公示后于215日前上报省科协。省科协在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上报中国科协。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二)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7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军队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三)凡2013年、2015年、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已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流程

各单位在推荐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召开推荐会议,讨论推荐人选。在推选候选人时应提供反映被推选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就的材料,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同时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同意推选,并附专家评议意见、专家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签名等信息。

要特别关注基层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6份(左侧订书机装订即可)。提名系统中“推荐学术团体”一项应填写“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候选人“专业或专长”栏的表述,应按照《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填写。原件由候选人签名。

(二)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四)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及使用范围的说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2份。

(五)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纸质件1份。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请于2019125日前报送以材料至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无效。

五、地址及联系人

科协推选工作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

联系人:陆飞华0571-88981345  

电子邮箱:fhlu@zju.edu.cn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三104

 

附件:同行专家评议表.docx

 

 

 

浙江大学技术协会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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