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潘鹏举(分管院长)
副组长:沈律明(分管书记兼纪委书记)
组员:张庆华、钱超、傅杰、唐建斌、赵骞、刘振
受理申诉:shenlm@zju.edu.cn,0571-87951236
咨询电话:王盎然(zwt@zju.edu.cn,0571-87951502)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二、录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符合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的“申请-考核”资格初审要求,无符合英语成绩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英语统考且成绩在60分及以上。
3.经学院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照各报考学科以综合成绩排名优选原则录取。
三、复试要求:
1、通过初审,其中英语未达到报考条件则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满足浙大复试英语分数线。
2、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方向 |
1 |
190846 |
王耀光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大化工 |
2 |
190847 |
蒋伟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3 |
190849 |
黄志坤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4 |
190850 |
张铭源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5 |
190851 |
成匡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6 |
190852 |
张帆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7 |
190854 |
沈煜栋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8 |
190857 |
何凡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9 |
190859 |
陈冠聪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0 |
190860 |
邓泽慧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1 |
190861 |
张振亚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2 |
190862 |
贾爽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3 |
190864 |
吴广鑫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4 |
190865 |
徐宝美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5 |
190866 |
林超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6 |
190867 |
全泉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7 |
190868 |
王彦军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8 |
190870 |
朱林林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9 |
190872 |
胡雪娇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0 |
190873 |
刘小伟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1 |
190874 |
王莫茜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2 |
190875 |
沈遥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3 |
190877 |
崔超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4 |
192826 |
刘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5 |
192827 |
周言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6 |
192828 |
赵正华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7 |
192830 |
赵孔超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8 |
192837 |
卜光乐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29 |
192832 |
杨识途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 |
190848 |
尹欢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生工 |
2 |
190853 |
齐明明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3 |
190855 |
李明辉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4 |
190856 |
范煜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5 |
190858 |
韩美娜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6 |
190863 |
梁龙元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7 |
190869 |
黄迪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8 |
190871 |
毕可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9 |
190876 |
熊雨轩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0 |
190878 |
陆晨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
11 |
192820 |
陈宇杰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二、关于招生名额:
根据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19年博士生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学院 |
考博上线人数 |
已 招 |
19总名额 |
剩余名额 |
|
|
19硕转博 |
19直博 |
机动名额 |
||||
化工 |
38 |
14 |
45 |
65+1* |
6+1* |
学校待定 |
注:1*为学校单列交叉名额。
三、资格审核:
每一位来参加复试的同学,在复试前都必须通过 “资格审查”。
时间:4月28日下午1:30
地点:玉泉校区教四302
资格审查要求:
1、必须考生本人亲自前来。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
3、相关各类考生还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递交的复印件上请标注准考证号):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招生学院。
四、复试时间、地点等
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通知公布,请密切关注化工学院网站。(大约在4月29日。具体确定的时间安排见后续网站通知)
五、复试原则、方式:
实行差额复试和按差额方式录取。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以专业课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或复试综合分中有一个不及格,即不予录取。在面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院根据当年各学科名额实际分配情况,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以及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规则,按照各报考学科以综合成绩排名优选原则拟录取招考博士生。
1. 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
1)专业基础课
由学科组织命题,成绩合格即可通过,专业基础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2)专业课
由当年的招生工作小组出题,题目为专业及综合性题目,考生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答题。专业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 面试:
采取科研工作报告的形式,主要考核申请者对所从事课题背景的了解,已获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科研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科研工作报告采用PPT形式。报告+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将根据申请人面试情况,从课题背景了解程度、研究成果、科研技能、科研潜力以及语言运用与表达等几个方面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 = 50%专业课成绩 + 50%面试成绩
六、录取后需向学院研究生科(玉泉校区教10-5105,王老师)索取:
“调档函”(领取调档函后才算完成拟录取)
七、重要提示:
1、不再另行书面、电话通知获得复试资格的同学;
2、复试名单考生中,确认来参加复试的同学请务必于4月21日24:00前发送以下表格内容至(zwt@zju.edu.cn)进行确认(勿用附件形式):
报考专业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是否前来参加复试 |
|
|
|
|
八、关于体检: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前先行参加体检。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录取。根据校医院的安排,体检在博士生面试期间到玉泉校区医院进行。
详见浙江大学校医院网上的通知:http://zdy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6&object_id=55132
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表交到收表处,并在准考证上盖“体检已做”章,体检表由校医院负责送至各报考学院。
九、火车站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的公交汽车路线:
杭州城站火车站乘21路直达。
16路、15路、游5路也可到达玉泉校区正门。
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