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临近毕业离校,为了更好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档案寄送
学生档案是每位毕业生人生重要经历的原始记录,是毕业后办理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聘、安家落户、社保办理、工作调动、考研深造、出国留学以及未来退休养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且一旦遗失或损毁将无法弥补或再造。毕业季,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关注个人的档案情况。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浙大发学[2006]15号)第四章:
第十二条: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由学生管理工作部门和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部署,由学院具体负责,按以下规定进行。
1.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毕业生报到单位人事部门。
2.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其档案寄送至录取院校。
3.毕业国防定向生,其档案转交学校国防生选培办公室,由国防生选培办公室统一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4.因故不参加就业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院按规定寄送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代管。
5.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后,应立即向报到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应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反映。毕业生原所在学院应认真负责查询毕业生档案转递去向。
第十三条:申请自费出国或主动申请退学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后,按规定寄送至有关单位代管。
第十四条:受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其档案由学院寄送至学生家庭所在地。
办理流程:请每位同学与就业单位,或生源地人才市场/人事局确认相关信息(档案接收信息、报到证抬头等)后,于2019年3月28日之前至教十5108填写EMS快递单,学院将于4月份整理档案,并统一寄出。
1.EMS快递单填写格式:
1)寄件人:填学生本人的名字,学号要写在名字的上方;
2)寄件人电话:填写学生本人电话
3)寄件人地址:填“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教十5108”,邮编:310027;
4)收件人信息按照自己情况填写。
2.档案寄送注意事项:
1)延毕、休学的同学的档案继续由学院保管,等毕业时再办理档案转递。
2)如被高校录取,则按照高校提供调档函的填写;若就业,则按照就报到证抬头的详细地址寄送档案;若出国或尚未确定去向或就业单位无法接收档案,则按照生源地人事局/人才市场提供的信息填写。请学生仔细向所去单位确认。
3)原则上,除上海、北京就业外,其他正常毕业的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档案都需从学校寄出。
4)到上海、北京就业落户的毕业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缓寄出个人档案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回生源地的档案接收信息。档案托管期限为半年。
二、组织关系转移
办理流程: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毕业研究生,向所去单位核实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所去基层党组织等信息,填写“毕业生离校组织关系转移说明”(附件2),交齐党费,经支部书记签字后,于2019年3月28日前至教十5108张老师处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然后至教十5103蔡老师处(87951237)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后,学院将集中通过电子离校系统中“党团关系转移”一项。
政治面貌为群众、共青团员的毕业研究生,凭档案材料寄送EMS快递单通过电子离校系统中“党团关系转移”一项。
填表须知:
1.“所去单位”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读研、工作、出国等)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一般情况如下:
校内升学的,填写具体院(系)党委即可;
其他国内高校升学的,填写所去学校、院(系)名称党委;
工作的,填写具体公司党组织名称;若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出国的、尚未就业的,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回到原籍。档案和户口转到各地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档案和户口转到该党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相应市(县)委组织部或商得学生父母单位的党组织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党组织同意后,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2.“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需要党员本人根据个人毕业后去向自行与相关接收单位联系确认后填写。以下信息供参考,具体抬头请党员自行询问:
去往浙江省内、安徽省的同学,无需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表中可填“无”;
去往除浙江省、安徽省外的单位,则填写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名称,如“中共江苏省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青岛市委组织部”等,工作与出国按此处理;
若是转出至国内其他高校,则请党员同志询问所去学校其党组织关系抬头。一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清华大学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复旦大学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3.“所去具体基层党组织”一栏需党员本人与相关接收单位核实后填写。名称需要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基层党支部名称一致,如“中共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工程研究所研究生支部委员会”。
三、开具报到证
1. 除了毕业后在国内读研的学生,其他学生均需提供报到证抬头:
若毕业后在国内高校读研,学生无需开具报到证,学院将以调档函为依据进行档案转寄;
若毕业后去国外深造,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为该生生源地的人事局;
若毕业后直接就业,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一般为就业单位,但需要经用人单位核实;
若毕业后尚未就业,学生需要开具报到证,报到证抬头为该生生源地的人才市场/人事局。
2. 报到证的用途:
1)学院会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等手续;
2)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会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3. 报到证抬头:
报到证的抬头一般为就业单位名称或 XX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则上每个毕业生毕业时只能打印一次报到证,学生一定要向用人单位确定“报到证抬头”,于2019年3月28日之前登录浙江大学就业中心网站修改、确认报到证抬头,修改完毕后学院将集中打印出报到证。
4. 报到证的领取:
领取报到证的时间将会短信通知各毕业生。报到证原则上必须由本人领取。特殊情况下,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被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地点为教十5108。
5. 特殊情况:
1)如果要在北京、上海落户的学生,等到落户确定,落户回函交至学院后才能开具报到证。
2)如果在北京、上海就业,但不在那边落户的学生,则报到证应开回原籍,学生本人需上网查找当地县级及以上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自己的档案可以在那边存放后,报到证抬头就是XX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