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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admin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14 访问次数:496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现就2019年春夏学期“推优”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仔细阅读并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见附件1)要求,明确“推优”对象。“推优”应从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的团员中择优推荐。

2.各团支部要进行团内情况了解,掌握支部内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情况。要求各团支部要进行详细情况统计,各党支部协助,于3月18日前填写并上交《化工学院XX团支部团员入党申请书递交名单信息表》(见附件2),发送至dangsuzhongxin@163.com(命名为:团支部名称-入党申请书递交信息统计)。

3.学院团委将对信息表内容进行查档核实,将核实后的名单于3月20日前返还至各团支部。

4.各团支部按照核实后的名单,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按程序开展“推优”工作,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以团支部为单位,每个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团员数量为团员总数的8%-10%,特别优秀的另行讨论。

5.各团支部“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推荐对象个人填写)(见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个人信息表》(每个团支部填写一份,如推荐2名及以上,请进行排序)(见附件4),并签署团支部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

上交材料要求:

纸质版:《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个人信息表》、个人事迹、入党申请书等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交至教十5108。

电子版:《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需打包发送至dangsuzhongxin@163.com(邮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推优)。

截止时间:3月25日(周一)17:00前

 

联系人:

挂职团委副书记:钮曹萍18868100767,吴益昆17816859784

学生党员素质发展中心:白冬晖18069866287

学院团委:张老师87951591(研)、于老师87953341(本)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团委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浙江大学化工学院XX团支部入党申请书递交名单信息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个人信息表团支部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