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规范,进一步提高化工学院各专业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化工学院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开题情况的调查。《化工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国际交流的细则》第一条规定:“硕士和博士生(含硕转博)在入学第一学年内需参加由研究所统一组织的开题报告,同时递交开题报告纸质材料。开题报告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开题。开题报告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三月至五月之间进行。”
一、开题情况调查对象
博士:2017级直接攻博博士生(未参加开题的同学)、2018级直接攻博博士生、2018级普通博士生、2018级硕博连读博士生、2019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如附件1名单所示)
硕士: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如附件1名单所示)
二、上交材料与相关操作
请相关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培养过程”模块输入开题报告信息与内容,导出《开题报告表》后,请导师与相关专家签字。
1.博士生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请班长或相关人员收齐后上交《开题报告表》与开题报告原文。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请班长或相关人员收齐后上交《开题报告表》、开题报告原文、《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表》(附件2,须导师签字)。
纸质材料请收齐后于2019年5月31日前交至教十5105,若有疑问请致电87951502。
注:
《化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实施细则》http://10.202.18.86/office/redir.php?catalog_id=194&object_id=206583
《化工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国际交流的细则》
http://10.202.18.86/office/redir.php?catalog_id=194&object_id=228718
附件:
附件2. 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情况表.doc
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